二塘鄉、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部門,轄區各有關單位:
根據《桂林市群眾文化工作委員會關于舉辦第39屆“漓江之聲”活動的通知》(市群文字〔2018〕1號)文件精神,經區政府同意,決定舉辦象山區第30屆“象山水月”文藝匯演暨桂林市第39屆“漓江之聲”預賽活動。現將活動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象山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8年7月26日
象山區第30屆“象山水月”文藝匯演暨
桂林市第39屆“漓江之聲”預賽活動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喜迎中國改革開放40周年和廣西壯族自治區成立60周年,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優秀民族文化,豐富廣大群眾精神文化生活,凝聚各族人民的文化認同,堅定文化自信,根據《桂林市群眾文化工作委員會關于舉辦第39屆“漓江之聲”活動的通知》(市群文字〔2018〕1號)文件精神,為做好“漓江之聲”活動參賽各項準備,進一步提升節目質量,爭取更好的成績,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主題
以“漓水象山”為主題,深入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尋找象山文化的力量,挖掘象山文化的價值”戰略,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動桂林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堅持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充分體現“象山水月”“漓江之聲”活動在群眾文藝創作和公共文化服務方面的導向性、示范性、帶動性和引領作用,積極服務象山“兩個建成”戰略目標。
二、組織機構
為確保此次活動的成功舉辦和順利開展,特成立象山區第30屆“象山水月”文藝匯演暨桂林市第39屆“漓江之聲”預賽活動組織工作委員會,成員如下:
主 任:經翠艷 區委常委、副區長、宣傳部長
副主任:李開林 區委宣傳部副部長、區社科聯主席
戴一平 區文體局局長
成 員:覃志平 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副書記
夏 鶯 區教育局副局長
劉 霓 區財政局副局長
周書鶴 二塘鄉副鄉長
尹章武 象山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俞山明 南門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朱永祥 平山街道辦事處武裝部部長
李 強 區文化館負責人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文化館,辦公室主任由區文化館負責人李強同志擔任,負責本次活動具體事宜。
三、時間安排
(一)2018年8月20日-9月10日,各單位進行預賽,并將推選的優秀節目上報組委會辦公室(象山區文化館),由組委會組織業務人員對各單位推選的節目進行審查。
(二)2018年9月中旬,進行“象山水月”文藝匯演活動,并將優秀節目相關資料(視頻、劇本、舞蹈腳本、曲譜、演職員詳細名單等)報送桂林市第39屆“漓江之聲”組委會。
四、活動內容
(一)第30屆“象山水月”文藝匯演暨桂林市第39屆“漓江之聲”預賽活動板塊設置
1.“唱響象山”音樂創作節目比賽
該板塊分為聲樂和器樂兩組比賽。
聲樂組表演形式可以為合唱、小組唱、重唱、獨唱、表演唱等,民族、通俗、美聲唱法均可。要求所有節目現場演唱,單一作品時間在8分鐘以內。上臺演出人數不得超過40人(含伴奏人數)。
器樂組表演形式可以為合奏、重奏、獨奏等,要求所有節目現場演奏,單一作品時間在8分鐘以內,上臺演出人數不得超過40人。
2.“舞動象山”舞蹈創作節目比賽
舞蹈作品表演形式可以為民族民間舞、流行舞、當代舞等,群舞、獨舞、雙人舞、三人舞均可,節目時間要求在8分鐘以內。
3.“多彩象山”戲劇、曲藝創作節目比賽
該板塊分為戲劇和曲藝兩組比賽。
戲劇組表演形式可以為桂劇、彩調、小品、音樂劇等。要求演員必須現場演唱,戲劇表演時間要求在18分鐘以內,小品表演時間要求在12分鐘以內,演出人數不得超過16人(含樂隊人數)。
曲藝組表演形式可以為文場、漁鼓、零零落、快板、相聲等。要求演員必須現場演唱,表演時間要求在12分鐘以內,演出人數不得超過16人(含樂隊人數)。
4.“象山小把爺”少兒才藝比賽
該板塊參賽者年齡限于6-15歲,參賽節目可以是學習或者創作節目,表演形式不限,節目內容必須是弘揚“正能量”、充分展現當代少年兒童風采的優秀節目。節目表演要求演員必須現場演出,表演時間根據不同表演形式,參照以上三個板塊的標準進行,創作節目給予加分。
(二)比賽總體要求
1.二塘鄉、各街道辦、教育局自行組織預賽,廣泛吸引群眾參與,拓展“火熱二塘”“相約桃江”“魅力南門”“活力平山”等我區品牌文藝活動的群眾參與面,并從中推選2-3個優秀節目參加區“象山水月”文藝匯演。
2.參加創作類決賽的參賽作品必須是近兩年(2016年10月-2018年10月)新創作,具有較高的思想性和藝術性,能夠代表本單位參賽、沒有參加過“漓江之聲”、沒有在省級以上文化系統比賽獲獎的作品。
3.“漓江之聲”活動為基層群眾文藝比賽,從事市級以上專業文藝院團工作的人員和藝術院校專業教師不得參加演出。各組織參賽單位要對參賽人員進行嚴格的參賽資格審定,并對參賽人員資格審定負責,避免影響賽事公平。
4.各參賽單位要加強節目創作,打造精品,不斷提升群眾藝術創作水平。
5.為保證參賽的公平、公正,比賽嚴格按照通知規定執行,否則視為比賽成績無效或直接取消參賽資格。決賽除背景音樂外,所有登臺表演人員必須現場演唱、念白,不得假唱或對口型表演。
6.2018年“象山水月”文藝匯演將提供LED背景,如需增強效果,請自備制作視頻。
五、具體要求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象山水月”這一群眾性文化活動品牌,在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并把這項活動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落實好,高標準組織節目的創作、排練和預賽等工作。
(二)區文體局、文化館要組織人員對各單位節目的創作、排練和審查等工作進行業務上的輔導,力爭多出精品,多出人才。
(三)各單位、各部門在整個活動過程中要及時收集、整理和保存好相關資料,積極主動聯系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四)象山區第30屆“象山水月”文藝匯演暨桂林市第39屆“漓江之聲”預賽活動經費從年初預算經費中安排,不足部分從2018年中央補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專項資金中支出。各單位節目的創作、排練及演出費用自理。